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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教行为 实施素质教育

1998-05-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邢兆远 通讯员 薛迪波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5月21日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日前就建工中学附小一学生自缢身亡一事,向全疆各地、州、市教育部门发出通报,要求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

通报指出,5月7日上午,自治区建筑总公司建工中学附小六年级二班班主任在上语文课时,发现该班学生李星睿未完成规定的作业,便决定对其停课,另罚做作业,并通知家长来教室内将李星睿领走。当日中午,家长下班后,发现孩子自缢身亡。通报要求,广大教师、学校领导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坚决杜绝任何违背教育法规的行为。要遵循素质教育的原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规范执教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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